一、政策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;
2、《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》;
3、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》(国保发{2016}15号);
4、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》(国保发{2016}43号);
5、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保发〔2013〕7号);
6、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》;
7、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。
二、教育咨询对象:央企、国企及大型民企。
三、教育咨询模式
定制模式—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,涉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,熟悉保密法律法规,掌握保密知识技能,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,且经过保密知识技能培训,要求进行岗前培训考核,在岗教育培训及离岗教育培训,其中在岗教育培训要求每年度累计学时不少于15个。由此要求央企、国企及大型民企应该根据单位保密管理的实际需要,定期集中统一分批分次为单位员工组织教育培训,依托保密学院专业的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,通过为各单位进行集中授课和统一考核,提升全员的保密知识水平和保密意识,确保保密管理符合国家法定要求,最终提高单位的保密管理水平。